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及大型仪器共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及大型仪器共享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及大型仪器共享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
长安校区文汇楼A区一层报告厅(111号)
三、参会人员
第一阶段:
1. 分管实验室工作校领导;
2.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院长或书记、分管实验室安全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专职安全员;其他教学科研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领导;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督导;
3. 党委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科学技术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与保障处负责人;
4.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工作人员。
第二阶段:
1. 化学化工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心理学院、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工作人员。
四、参会要求
请各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领取会议材料。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