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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暨评卷工作协调会的通知
作者:[部门:教师教育处]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9-12]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暨评卷工作协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第一阶段: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评卷工作协调会

时    间:9月13日(星期三)15:00-16:00

第二阶段: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培训会

时    间:9月13日(星期三)16:00-16:30

二、会议地点

长安校区校务楼41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第一阶段:

1.相关校领导;

2.各教学科研单位分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负责人;

3.教育学部、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心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教师发展学院、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图书馆等评卷单位负责人;

4.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后勤管理与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等单位负责人。

第二阶段:

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负责人。

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签到。


教师教育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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