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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0-10-12]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接教育部“关于推荐202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科技委〔2020〕4号)(附件1),202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继续进行,现将校内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20日之间。

二、申报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2),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表内所填内容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3份。

2.以上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请于11月5日前交至科技处421室。由于学校推荐名额有限,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分配推荐名额。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人:贺天

联系方式:85310230    hetian@snnu.edu.cn

 

附件:1.教科技委〔2020〕4号文件.docx

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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