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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级人才特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2-20] 阅读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传染病防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2个国家级人才特殊岗位,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目的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支持积极投身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传染病防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教师开展工作。

二、岗位名称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传染病防治。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三、报条件及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三)在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

(四)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的程序进行。

(二)时间安排

219—223日,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224—229日,部门审核,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31—37日,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38—310日,申报材料装订并上报。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报告。各单位应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察,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可采取视频会议等在线方式),明确提出审核意见,形成推荐报告。推荐报告要详细说明申报人选推荐程序及把关评审过程。推荐报告纸质版需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的书面鉴定意见。推荐单位党委(党总支)严格把握推荐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出具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的书面鉴定意见。书面鉴定意见需推荐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三)推荐表。申报人填写《人选推荐表》,需本人签字、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或单位可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线领取《人选推荐表》。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于202022317:30前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邮箱:rcb@sn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可待疫情结束后报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

未尽事宜,请与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马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13087599683  13087541092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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