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二级教代会是学校教代会工作的延伸,是教职工在本单位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院务公开的重要举措。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现将组织召开2019年二级教代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二级教代会召开的时间,但应在2020年1月17日前完成。
二、主要内容
1.听取和审议本单位2019年工作报告。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陕师党发〔2019〕83号)要求,重点报告本单位“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执行情况,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教职工普遍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听取和审议本单位2019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讨论通过本单位2019年教职工奖酬金分配方案,分配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按照校党委《关于做好2019年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民主评议本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5.根据《细则》第二章二级教代会职权第五条规定,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题工作报告。
三、组织形式
二级教代会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学科研单位的二级教代会,须全体教职工参加。
直属、附属单位的二级教代会,教职工人数不足80人的,须全体教职工参加;教职工人数超过80人的(含80人),可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成立党、政、工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本单位二级教代会。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人为本单位二级教代会主要责任人。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部门工会主席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职工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二级教代会工作实行有效监督。
2.各单位召开二级教代会前需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议程于会议召开前2天,报学校“校、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备案(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联系人:王博,电话:85303217)。会议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会后一并报校工会。学校“校、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届时将根据工作需要,监督检查部分单位的二级教代会。
3.各单位要确保在二级教代会上公开的事项内容真实,能够反映本单位本年度的实际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对在二级教代会组织工作中违反纪律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学校将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党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