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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8-03] 阅读次数:[]

各培养单位及全体2020届毕业生:

根据人社部发【2019】72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届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将在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资金下拨,并及时向相关毕业生发放;7月30日,学校接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通知,2020届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各项工作完成时间将大幅度提前,要求学校在2019年9月20日前报送所有求职创业的申报材料。为做好我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现将相关事项及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1.学籍在我校的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

2.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3.毕业年度(至少2019年下半年)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6类毕业生)。满足6类毕业生任意一类,可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4.求职创业补贴属于一次性补贴,本科毕业时已经申请过补贴的研究生不能再次申请。

5.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可获“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二、毕业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毕业年度内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2),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4)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年度内是特困人员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3),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4)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正反面)。

3.残疾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4)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正反面)。

4.贫困残疾家庭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复印件;

3)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附件4)原件;

4)贫困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6)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正反面)。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3)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网上贷款协议截图打印件(贷款信息要全);

4)《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附件5),只需要填写清楚,不需要盖章,由就业中心统一到学生处和研工部盖章;

5)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正反面)。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县级或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附件6);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本人在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复印件(正反面)。

7.申报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1)个人持有证明材料能直接证明有关事项的,可不需要出具县级以上机关证明材料;

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中的“本人姓名”、“曾用名”和审查人员姓名均须相关人员本人手写签名;

3)因后期审计原因,所提供银行账号必须为申请毕业生本人在西安开户,不允许使用父母、亲戚或者同学等银行卡,因为我校统一为本科生办理了中国银行西安师大路支行的银行卡,为研究生办理了建设银行西安高新区支行的银行卡,为后期发放方便,所有申请人统一填写学校办理银行卡账号;

4)申请表、证明材料A4纸打印,所有材料复印件A4纸复印;

5)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毕业生,必须是在一个学历范围内,比如研究生如果只在本科期间获得贷款就不能申请。

三、申领发放程序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放。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交各培养单位学工组。

2.2019年9月5日至9月10日,各培养单位对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按照电子版的序号报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发送至邮箱:wangdang@snnu.edu.cn。

3.2019年9月11日至9月15日,就业中心进行审核、拟定申请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

4.2019年9月16日至9月19日,就业中心在就业网公示学校初审通过名单;

5.2019年9月20日,就业中心向陕西省人才中心提交申请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由省人才最终审核。

6.陕西省人社部门及就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学校公示发放补贴学生名单。

7.发放求职补贴。

四、相关要求

1.本项工作政策性较强,时间紧张,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通过QQ、微信和其他方式传达给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并认真核查申请资料。

2.对在申报过程中出现出具虚假证明或虚报冒领等现象的,一经查实,须退回补贴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严肃处理。

3.申请毕业生在递交申报材料后,如银行卡更换,请及时到就业中心联系更新。

由于陕西省人才中心要求各高校在9月20日之前完成申报学生材料的初审工作,并报送申请名单及相关材料,所以本届毕业生的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学院和有申请意向毕业生尽快将材料准备齐,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五、联系方式

 党:85310327 13402986425

未尽事宜请与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

 

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20届毕业生)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3.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

      4.困难家庭证明

      5.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确认表

      6.建档立卡家庭证明

      7.各教学单位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汇总表(示范模板)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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