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部门,全体研究生:
为了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培养研究生独立的工作能力、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修订)》、《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的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遵照“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的原则,现将2013-2014学年研究生助管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年度全校研究生助管岗位总数为139个,其中机关单位59个,教学科研单位80个。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和所申请岗位特殊资格要求,胜任申请岗位工作的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⑴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⑵热爱学校管理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⑶成绩优良,有较充足的业余时间和精力,思维敏捷,知识面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⑷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和表格,熟练使用网络应用系统;
⑸身心健康;
⑹担任过学校或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且成绩优良者优先。
2.此前经研究生院批准已在上述岗位担任助管的研究生如自愿继续担任相关工作,亦需报名。
三、招聘流程
1.9月18日—24日,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参聘者自行下载填写《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见附件3),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于9月24日由本人交至各用人单位。
2.9月24日—28日,各用人单位根据申请表和培养单位推荐意见对申请人统一组织面试,确定助管名单。
3.9月29日,各用人单位将《陕西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助管岗位聘用名单》(见附件4)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校务楼426室,联系电话85310348),电子版发至yjsjz@snnu.edu.cn。
4.9月30日,公布助管岗位聘用名单。
四、工作时间及报酬
本次公开聘用的研究生助管岗位使用期限到2014年6月30日止。研究生院(研工部)和用人单位将对研究生助管进行分类考核,根据助管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学校相关规定发放报酬, 所需费用从研究生院“三助”经费中支出,按月结算。
五、日常管理及考核
1.研究生助管的日常管理、考勤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各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助管的安全教育和工作指导,切实发挥助管作用。
2.对于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助管,聘用单位可以停止其工作,及时更换助管。
研究生助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应停止其工作:
⑴不能胜任当前岗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⑵因病或其他事由不能正常工作两周以上的;
⑶在担任助管期间休学、退学的;
⑷违反校纪校规的;
⑸工作不投入、工作态度不认真或工作屡次出现失误的;
⑹本人提出辞呈的。
六、其他
1.由于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的有关工作属于阶段性工作,各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培养单位可按人数1:120比例审报临时性助管岗位,工作时间为6月至8月。
2.教学单位助管人员具体岗位分配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优先满足协助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等与研究生相关的工作。
3.各单位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可向研究生院(研工部)申报临时性助管岗位,助管工作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4.目前在有关单位从事助管工作且符合本通知条件的研究生需重新填写岗位申请表,经考核面试合格后优先录取。
5.研究生院(研工部)将于学年末对工作认真、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助管予以表彰。
6.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3年9月18日
附件1:机关单位助管岗位数量设置.xls
附件2:教学单位助管岗位设置数量.xls
附件3: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4:2013-2014学年助管岗位聘用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