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公共艺术教育年度报告
公共艺术教育是学校美育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2016年,学校认真贯彻《学校艺术教育规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托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文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等相关学院学科优势,对全校学生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公共艺术教育,着力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以艺育人,以文化人,发展个性,启迪智慧,全面提升学生文化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公共艺术课程建设,提升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质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要以艺术课程建设为主体。2016年,学校大力加强公共艺术类课程建设,成立通识教育研究中心,将艺术与美育课程纳入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之列。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全面开设《美术鉴赏》《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戏曲鉴赏》《艺术导论》等8门公共艺术限定选修课,并纳入我校本科生学分管理。2016年度中,我校开设公共艺术限定选修课程5门次,选修人数达436人次,开设公共艺术任意选修课程25门次,选课学生达2182人次。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同时强调,“普通高校要根据美育课程开设需要,加快公共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2016年,学校大力推进公共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学校组织我校教师参加陕西省2016年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教学展示活动,以赛促教,以赛促培。获奖作品11部,其中一等奖2部,二等奖4部,三等奖5部。通过参与此类活动,有效促进我校公共艺术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和公共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强化公共艺术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公共艺术教育良好氛围
学校充分利用音乐、美术、播音等优势学科艺术教育资源,举办多艺术形式的艺术晚会、画展等活动,丰富日常校园艺术文化活动。同时,学校继续实施“高雅艺术进校园”“经典歌剧公演工程”,先后举办大型原创历史舞剧《传丝公主》、话剧《麻醉师》演出专场等,为学生提供更多与高雅艺术接触的机会和平台,陶冶学生艺术情操。继续实施“大学生汉字书写能力提升文化育人工程”,继续做好每年一度的“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为我校师生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
学校对校园广播、演出、展览、展示以及校园的整体设计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努力营造更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公共艺术教育环境。
继续发挥我校书画艺术馆、霍松林艺术馆、历史文化馆、博物馆及校内碑林的公共艺术教育功能,倡导“以文传道,以文化人”,提升我校师生的人文艺术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三、丰富课外公共艺术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文化艺术素养
课外艺术实践活动是公共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依托相关学院、校团委、学生会及多个艺术品牌社团等单位和集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公共艺术教育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学生文化艺术素养。
我校艺术社团数量众多,现有各级各类艺术社团23个,艺术社团活动形式多样、内容广泛,年累计参与活动学生3000余人次。如大学生“红烛”艺术团组织参加陕西省大学艺术节舞蹈大赛,并获一等奖;入戏话剧社常年进行话剧排练及演出,在学生中颇具口碑,独具特色;德馨书画社、颖玄书画社举办一系列书画技术讲座、书画作品展示、书画交流等活动;秦韵大学生戏曲协会、终南笛箫社组织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继承发扬传统文化,将老艺术以广大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出来。
2016年,学校举办第九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暨人文艺术学科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展演活动,强化学生中华经典诗文书写教育,大力提升学生人文和艺术素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校和西安秦腔剧院联合开展“唱响青春校园·传承戏曲文化”大学生传统文化节戏曲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举办“陕西师范大学第三届大学生传统文化节华夏传统技艺展”和“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届大学生民族文化节民族文化风采展”;举办“五月的鲜花《山丹丹花开红艳艳》”、“唱响丝路•筑梦未来”——“一带一路”高校联盟七校文艺展演,戏曲文化进校园等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举办元旦文艺晚会、元旦戏曲晚会、教师节文艺晚会、迎新晚会等活动。努力为同学们营造向上、向善、向美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学生文化艺术素养。
四、做好公共艺术教育保障工作,促进公共艺术教育稳步发展
学校在公共艺术组织机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场馆保障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大大加强,为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机构保障:学校设有艺术教育工作委员会,主管校领导为主任,教务处、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院长为委员,全面负责全校艺术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艺术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全校公共艺术教育课堂教学部分的组织协调和行政推动工作;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负责各类校园艺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相关学生社团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宣传部负责文化建设相关工作。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文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等相关教学单位作为专门的艺术教育教学机构,具体承担全校公共艺术课程的教学任务及各类课外教学的专业指导和组织任务。
师资保障:学校具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文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等艺术院系,拥有一大批专业教师,为面向全校师生的公共艺术教育提供了师资保障。截止目前,学校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文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共有公共艺术类教师156人,其中专职教师11人,兼职教师14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78人,占教师总数的50%。学校通过邀请校外专家讲学、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比赛、艺术节、电影节、教师画展、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公共艺术课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有效地保证公共艺术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了公共艺术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此外,在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将艺术类等教师任职条件单列,并增加教学实践型教师任职条件,重视此类教师实践性成果在评价时的作用和贡献,引导教师专业发展。
场馆保障:学校现有公共艺术教育相关学生剧场3个、多功能厅2个,大型活动室3间。剧场分别为长安校区终南音乐厅和新勇学生剧场,雁塔校区积学堂。其中,终南音乐厅可容纳782人,舞台面积约225平方米,新勇学生剧场可容纳405人,舞台面积约60平方米,积学堂可容纳756人,舞台面积约75平方米;多功能厅分别为长安校区六艺楼多功能厅和雁塔校区启夏苑多功能厅;活动室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的一层西展厅、一层排练厅、二层活动厅等。其中,终南音乐厅每年承接各类文艺演出活动50余场,多功能厅更是达到每年200余场的使用率,为全校师生的艺术展演活动提供场馆保障。
经费保障:学校财务部门将公共艺术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专款专用,保障艺术教育经费,近年来,公共艺术教育专项经费额度稳步提升,本年度公共艺术教育工作专项经费达到930.75万元,比去年增长5.2%。
艺术美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之一,艺术教育是美育最基本和最容易的落实方式。公共艺术教育作为向普通大学生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对于培养学生发现美欣赏美的能力,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感情、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深入做好公共艺术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