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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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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年8月

目录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

(二)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

(三)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

(四)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决算报表说明

(一)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二)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说明

(三)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说明

(四)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二)收入科目说明

(三)支出科目说明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8年来,学校始终与民族命运同频共振,与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相连,始终坚守教师教育主责主业,怀抱教育强国之志,以对国家、民族的赤胆忠诚和无私奉献,铸就了“扎根西部、甘于奉献、追求卓越、教育报国”的“西部红烛精神”,孕育了“两代师表”优秀师生群体,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50余万人,为西部地区基础教育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优质师资。

学校位于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800余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是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二、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一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2个学院(部)、1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和民族教育学院(预科教育)。现有专任教师2010余人,其中教授590余人、副教授820余人、博士生导师510余人、硕士生导师990余人。学校有全日制本科生18203人,研究生21501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1035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1151人),各类留学生598人。藏书408万册,其中古籍25万余册,引进各类文献数据库268个。建有红烛校史馆和国内首座综合性教育博物馆(包括中国教育馆、妇女文化馆、历史文化馆、书画艺术馆),办有附中、附小、幼儿园,其中附中是百年名校、陕西省重点中学、陕西省首批示范高中,附小、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小学和幼儿园。学校出版总社是集图书、期刊、电子音像、数字出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教育文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出版传媒机构。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国家重点学科4个,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4个。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社科总论、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坚持以培养全面发展的拔尖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育质量。有本科专业71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陕西省特色专业22个。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1门、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8门、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4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8项,全国优秀教材奖1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2项,全国艺术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成果奖6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5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2个,教育部“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拔尖人才培养改革项目2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是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第二批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流的师资队伍。现有国家级人才94人次,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76人次,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特聘教授11人、教育部特聘教授1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6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国家青年学者25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带头人2人,另外还有双聘院士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3人。省部级人才294人次,其中陕西省特聘教授54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6人、陕西省青年学者30人、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6人、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2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28人、省级教学名师22人、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5人、陕西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入选者9人、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人,其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101人。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持续提升。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个、新闻出版署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农村部研发专业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全国妇联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20个。“十三五”期间,学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296项,省部级人文社科项目40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42项,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468项,承担理工科国家重大(重点)项目20项。100多项社科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其中9项成果获得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58项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国家档案局特等奖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学校主办有《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首批入选教育部“名刊工程”建设的11种期刊之一。

学校坚持师范为本的办学定位,教师教育优势突出。建校78年来,逐步形成了“国家公费师范、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普通师范、地方委培师范”等多种师范教育形式共同发展的师范教育体系,累计招收公费师范生30500人,占国家招收公费师范生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在西部招收公费师范生21500人,占学校公费师范生招生总数的70%,居部属师范大学之首。是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领航工程培养基地、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西北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先后完成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高层次的培训团队培训、高水平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高质量的幼儿教师培训等任务。深度参与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牵头成立西部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创新与发展联盟,成立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开展西部基础教育“百校行”服务对接活动,引领陕西和西部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37个国家及地区的共计19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双向流动,开发实质性学生交流项目160余个,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进行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学习的学生来自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

立足新发展阶段,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西部红烛精神”,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按照“两条主线、一个根本、一个关键”发展思路,加快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坚守教师教育主责主业,大力推进人才和队伍建设,全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实现加速发展、高质量发展,把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学校部门决算反映陕西师范大学本级、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的经费收支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三、决算报表说明

(一)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学校2021年度收入总计245,698.6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6,803.85万元,降低2.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49.69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178.32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0,864.22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4,189.00万元。学校其他收入与上年比较发生较大差异的原因:①捐赠收入减少;②学校机构调整,房屋出租收入管理机构由产业与对外合作处调整为资产经营公司,使得租金收入减少;③后勤保障单位受疫情及原材料上涨等因素影响导致运营亏损,使得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减少。

学校2021年度支出总计265,603.8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3,197.33万元,增长9.5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5.64万元,教育支出增加23,073.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45.30万元。学校教育支出与上年比较发生较大差异的原因:本年度支付了养老保险准备期(2014年10月-2018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二)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说明

学校2021年度收入总计245,698.6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6,744.11万元,占总收入的55.66%;事业收入60,039.65万元,占总收入的24.4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8,55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48%;其他收入40,364.93万元,占总收入的16.43%。

(三)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说明

学校2021年度各项支出总计265,60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436.66万元,占总支出的82.99%;项目支出45,167.18万元,占总支出的17.01%。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57,975.81万元,占总支出的97.13%;科学技术支出381.89万元,占总支出的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9万元,占总支出的0.01%;住房保障支出7,231.76万元,占总支出的2.72%。

(四)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学校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133,60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72.21万元,占总支出的79.39%;项目支出27,530.71万元,占总支出的20.61%。具体包括:

1.小学教育(2050202),2021年度决算数为3,039.75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降低0.96%。

2.高中教育(2050204),2021年度决算数为5,662.44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附属中学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3.高等教育(2050205),2021年度决算数为116,574.62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降低8.19%。主要原因是受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缓慢。

4.来华留学教育(2050602),2021年度决算数为816.20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降低30.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来华留学教育经费拨款减少。

5.教师进修(2050801),2021年度决算数为210.51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降低68.98%。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新增教师进修经费拨款,消化了上年结转资金。

6.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2021年度决算数为729.97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长267.18%。主要原因是学校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7.机构运行(2060201),2021年度决算数为381.89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8.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1年度决算数为5,370.47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长0.12%。

9.购房补贴(2210203),2021年度决算数为817.06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长5.83%。

四、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决算收支表中的“科目名称”和“科目编码”是指在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中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的各项内容,是综合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分类,其中:

1.小学教育(2050202):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2.高中教育(2050204):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3.高等教育(2050205):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4.来华留学教育(2050602):反映资助来华留学生支出。

5.教师进修(2050801):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6.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反映除教育事务管理、普通教育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7.机构运行(2060201):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8.政府特殊津贴(2080113):反映与政府特殊津贴相关的支出。

9.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购房补贴(22102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1.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4):反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收入科目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高等学校当年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其他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主要包括普通高中学费,普通高中住宿费,高等学校学费,高等学校住宿费,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和考试考务费;科研事业收入主要包括除教育部财政科研拨款以外的中央和地方科研经费拨款,以及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高等学校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高等学校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租金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和存货盘盈收入等。

(三)支出科目说明

1.基本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4.经营支出: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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