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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4-10-31] 阅读次数:[]

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根据学校本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编制《陕西师范大学大学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情况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239月1日至20248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陕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9-85310009;电子邮箱xxk@snnu.edu.cn)。

一、情况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学校实现“十四五”规划、“双一流”建设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深入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弘扬“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紧扣“两条主线、一个根本、一个关键”发展思路,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师范大学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书写教育强国崭新篇章。

2023-2024学年,学校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创新高校管理理念与管理方法、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一年来,学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最大限度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牢工作方向。不断完善“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党委校长办公室牵头协调、校内单位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集体研究审议信息公开工作中重大事项和重要环节,对规范性、合法性,保密要求和舆情风险等进行研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优化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结合高等教育新形势及信息公开新要求,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形式,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切实推动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在信息公开网站中建立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为其中的事项逐一建立直达信息的链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通过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校园OA系统、校报校刊、广播台、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体形式有效开展宣传及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规范信息审核,强化监督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不断深化信息公开范围与内容,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严格制定执行信息公开的审核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公开方式和时限,对各责任部门需要公开信息内容的及时性、严谨性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整体情况

2023-2024学年,通过学校主页、校内门户网站、《陕西师大报》等校报校刊、陕西师范大学新闻网、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等途径进行了信息主动公开。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学校抖音官方平台发布信息44条、视频号发布信息24条。中文主页编发新闻745篇、新闻网编发新闻808篇,《陕西师大报》出版18期。官方微信发布推送175条,官方微博发布博文4525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央视新闻频道、央视新闻、人民网等中省主流媒体刊发新闻报道170篇(条),全方位、立体化地扩大了学校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有效提升了学校的美誉度。

此外,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通过单位网站发布了大量通知公告和主动公开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考试“六公开”的有关规定,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学校严格贯彻落实“阳光工程”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政策要求,加强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通过学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考指南、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全面直观地向考生介绍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简章等信息。通过教育实习、优秀学子回访母校、科普讲座、现场咨询,深入全国多所重点生源中学开展面对面交流,做好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开通云招生热线电话,为考生解答各类招生政策和招生考试事项。

研究生招生工作方面,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发布各个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详细发布在线考试规定要求和考生操作指南,制定招生复试实施办法和推免生遴选实施办法,切实做到招生录取信息全面公开。开展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在长安和雁塔两校区集中举办校内招生宣讲会等,吸引更多优秀生源。

2.财务、资产管理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把财务信息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财务信息,确保财务领域公开透明。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社会公开2024年度部门预算2023年度部门决算。主动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材料、图书等货物以及服务和维修工程采购,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信息。始终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采用学校网站、网上缴费、招生简章、入学须知等多渠道多形式对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进行了公开,确保收费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3.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落实中央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公示制度。开展中层干部选任、试用期满考核等工作,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相关材料或文件均在校园网或协同办公系统发布。

学校各类人员补充计划、招聘通知、拟聘结果、岗位设置及聘用、职称评审,以及教学科研人员聘期考核结果等信息在学校主页或人力资源部网站全过程公开发布,并接收校内外监督。同时,对照相关要求,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总体情况,人事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如人才招聘、人员管理、岗位设置及聘任考核、职称评审、社会保险、培训进修等)定期通过校园网或学校协同办公系统公开发布。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信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学校教学质量方面的翔实信息及数据。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学生手册和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公开宣传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奖助体系等制度,使学生知政策、懂政策。重视各类评奖评优和助学帮困过程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校园网主页、学工部网站、研工部网站等载体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学生评优评先、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相关政策、学费减免、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等帮困助学情况。公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校级奖励评选通知、公示和结果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陕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23-2024学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涉及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问题。已根据依申请受理流程,答复申请人。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有效地将该公开的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主动公开,同时通过多渠道收集诉求。社会公众和师生对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

今后,学校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确保及时更新,做到常规性工作信息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固定性工作信息长期公开。三是优化信息公开网栏目布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2024学年,学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附件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陕西师范大学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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