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陕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号)要求,由陕西师范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根据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完成。报告内容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陕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snn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陕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9-85310009;电子邮箱:xxk@snnu.edu.cn)。
一、情况概述
2022-2023学年,陕西师范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创新高校管理理念与管理方法、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
(一)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学校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持续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目前,学校已经形成了校长领导、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实施、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工会协调推进、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监察处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部门、学院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本单位公开信息;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举报。
(二)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不应公开的绝不公开”“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保障师生知情权,又建立保密审查工作程序,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规范细化公开内容。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便民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不断丰富目录事项、细化目录内容,继续加强招生、财务、人事等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着力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充分保障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学校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发挥书记、校长邮箱、校务反馈平台作用,为校内师生及社会公众提供与学校领导的线上沟通、交流渠道,主动倾听各方意见与建议。通过会议、会议纪要、党政公文、专题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抖音平台、校报校刊、年鉴、广播电视、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形成层次丰富、覆盖面广、互为补充的公开渠道。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整体情况
本学年,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以学校官网为主渠道,结合官微、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主动向校内外公开各类信息。通过官网重要通知公告栏发布信息官网713条,发布学校要闻197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3200余条,官方微信公众号210余条,涵盖了学校重大活动、教学、科研、师生、国际交流等多项内容,出版校报17期。向教育部、陕西省委、陕西省教育厅报送信息228条。信息公开网内容更新80余条,处理答复书记、校长信箱相关问题351件次,答复校务反馈493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本科生招生方面,通过学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考指南、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全面直观地向考生介绍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简章等信息。通过教育实习、优秀学子回访母校、科普讲座、现场咨询,深入全国多所重点生源中学开展面对面交流,做好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组织招生学院(部)拍摄宣传短视频,为考生及家长全方位解读学院基本情况、专业特色、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开通云招生热线电话,为考生解答各类招生政策和招生考试事项。研究生招生方面,通过学校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教育在线、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及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公开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招生宣传系列宣讲会视频、招生咨询电话和邮箱、申诉渠道等信息。开展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在长安和雁塔两校区集中举办校内招生宣讲会等,吸引更多优秀生源。
2.财务、资产管理及收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财务信息,确保财务领域公开透明。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部门预算、2022年度部门决算。主动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材料、图书等货物以及服务和维修工程采购,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信息。同时,学校采用学校网站、网上缴费、招生简章、入学须知等多渠道多形式对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进行了公开,确保收费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3.人事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领导干部任职期满考核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任、试用期满考核等工作,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相关材料或文件均在校园网或协同办公系统发布。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学校各类人员补充计划、招聘通知、拟聘结果、岗位设置及聘用、职称评审,以及教学科研人员聘期考核结果等信息在学校主页或人力资源部网站全过程公开发布,并接收校内外监督。同时,对照相关要求,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总体情况,人事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如人才招聘、人员管理、岗位设置及聘任考核、职称评审、社会保险、培训进修等)定期通过校园网或学校协同办公系统公开发布。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信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学校教学质量方面的详实信息及数据。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通过学生手册和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公开宣传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奖助体系等制度,使学生知政策、懂政策。重视各类评奖评优和助学帮困过程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校园网主页、学工部网站、研工部网站等载体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学生评优评先、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相关政策、学费减免、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等帮困助学情况。公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校级奖励评选通知、公示和结果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陕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22-2023学年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陕西师范大学在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信息公开意见箱、咨询电话,信息公开的监督电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和相关建议。2022-2023学年,学校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复议、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202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稳步推进,虽有较好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不断提升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做好单位间协调联动,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监督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三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切实推动信息公开走向新媒体化,为师生和社会公众查询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陕西师范大学
2023年10月31日